新竹地區一宗祭祀公業因積欠112及113年地價稅,經新竹縣稅務局催繳未果後移送新竹分署執行。該公業名下雖有34筆土地,然無現金可清償稅款,經分署協調後由代表同意拍賣新埔鎮3筆土地,並於114年8月5日以底價1,180萬元拍定。因無其他債權人併案,扣除稅款後,約900萬元將返還公業。此案展現新竹分署依法執行與尊重民間宗祀文化的平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