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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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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某公司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被追繳押標金,經移送新竹分署執行後 自行清繳約160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14
  • 資料點閱次數:110

新竹某公司因違反政府採購法追繳押標金一案,日前經移送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新竹分署立案審查後,調查該公司最近3年之進銷項交易明細、發票往來相關資料及財產等,於1136月間扣押該公司在第三人證券委託交易帳戶內之有價證券後,該公司在7月間單筆匯款清繳所有移送金額約新臺160萬元。

新竹分署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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