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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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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修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 資料點閱次數:801
旨揭實施要點修正重點說明摘陳如下: (一)擴大參與,增列持有我國居留證之外來人士亦得參與公共政策建言。 (二)簡化提議程序,以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進行一次性認證後進行提議。 (三)簡化附議程序,以手機號碼進行一次性認證,並利用多元帳號登錄進行附議。 (四)落實開放透明政府,提升法規透明,明定權責機關應公告於參與平臺之法律草案及法規命令草案範圍。 (五)增訂法規草案諮詢回應機制包括初步回應與綜整回應二階段方式辦理,及各階段回應時點及期間。 (六)為使作業流程一致,並免重複投入開發相同服務,提議者及附議者登錄之帳號可於參與平臺跨機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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