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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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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繳,負擔少!提供義務人更便利、負擔更少的繳款方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25
  • 資料點閱次數:1880

便利繳,負擔少!

-提供您更便利、負擔更少的繳款方式

提供義務人更便利、負擔更少的繳款方式,一直是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暨所屬行政執行處向來努力的目標之。自民國976月以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已陸續推動包括「委託便利商店代收案款」,及「放寬行政執行案款分期繳納期數」等措施:

一、行政執行案款可至便利商店繳款:()自即日起,義務人可持行政執行處寄發,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金額未滿2萬元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及汽(機)車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及娛樂稅案件,均可至附近之四大便利商店(統一、全家、OK爾富)繳納,手續費為0元。()未滿2萬元之汽車燃料費及其衍生罰鍰等行政執行案件,均可至附近之四大便利商店繳納。此部分須負擔手續費7元。

二、放寬行政執行案款分期繳納期數:(一)自即日起,依義務人經濟狀況,不分案件種類及金額,在法律規定之執行期間內,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行政執行處得酌情核准其分2期至60期繳納,以減輕其負擔。()執行金額(累計)在1千萬元以上之案件,如分60期繳納仍無法履行者,得在執行期間內繼續延長分期之期數。

上述措施自推行以來,普受民眾肯定,咸認對於減少民眾洽公之不便、降低分期繳納之負擔及提升自行繳納之意願等,都有很大的幫助。其中「便利繳」便民政策更獲得行政院第二屆「政府服務品質獎」規劃機關實地評選入圍機關之榮耀。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本年度起並將繼續推動包括滯納健保費、交通罰鍰等未滿2萬元之案件均可至附近之便利商店繳納,以進一步提升為民服務的品質,並增裕國庫收入,創造人民與政府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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