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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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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定期臨時人員(工程人員)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 資料點閱次數:748

定期臨時⼈員(⼯程)
徵才機關:法務部⾏政執⾏署新⽵分署
⼈員區分:其他⼈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作地點:30-新⽵市
有效期間:111/06/20~111/06/29

資格條件:
1、限專科以上畢業,⼟⽊、營建、建築、⽔利、環⼯等或相關科系畢業。
2、具有⼯地管理實務、採購經驗、品質管理⼈員或相關證照者尤佳。
3、具備Word、Excel基本處理能⼒、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並能配合加班、輪值及出差。
4、無公務⼈員任⽤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作項⽬:
1、拆除⼯程履約管理、施⼯督導、⼯務⾏政、政府計畫管理系統填載、⼯程標案管理系統填載、臨時交辦事項。
2、僱⽤期間:本分署通知上班⽇(暫定111年7⽉15⽇)起⾄111年10⽉14⽇⽌(暫定3個⽉)。
3、⽉⽀薪酬:新臺幣36,300元整(含勞、健保等雜費)。

⼯作地址:法務部⾏政執⾏署新⽵分署(新⽵市⺠權路220號6樓)。

聯絡E-Mail:yen@mail.moj.gov.tw

聯絡⽅式:
意者請⾄本分署網站( http://www.scy.moj.gov.tw/)電⼦公佈欄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並檢附國⺠⾝分證影本、學經歷及相關證照影本以掛號逕寄(送) 本分署收發處收,信封註明「應徵定期臨時⼈員(⼯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聯絡電話:(03)5153103分機313王先⽣。

地址:新⽵市⺠權路220號6樓(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試,⾯試⼈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時,得不予錄取)。

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員任⽤資格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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