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 資料點閱次數:1969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編製單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統計室
聯絡電話:(03)5153103
電子信箱:scyi@mail.moj.gov.tw
二、發布形式
上網公告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受理之案件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年資料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資料;月資料為當月1日至月底之資料。
統計項目定義:依「法務統計用詞解釋」之規定。統計單位:件、新台幣元。
發布時間:月資料每月10日前、年資料次年1月中旬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