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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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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確實已繳費卻遭移送機關誤送,該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04
  • 資料點閱次數:1838

如果確實已繳費卻遭移送機關誤送,請持該移送案件已繳費的收執單據洽各承辦股,經承辦股確認無疑後,我們會儘速將已扣押執行命令撤銷;若尚未繳納但就是否應繳此筆費用有爭執,因此屬實體事項本分署無審認之權限,請逕於法定救濟期間內向移送機關為法律上的救濟。惟行政執行程序除有法律規定之停止執行事由或義務人向移送機關申請經移送機關同意後致函本分署,行政執行程序不因而當然停止,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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