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常見報導指出,有詐騙集團冒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名義寄發傳繳通知書詐財,請問:如何簡易判斷傳繳通知書之真偽,以避免遭受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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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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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易判斷方式:傳繳通知書要求義務人郵寄匯票之受款人名稱,必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倘收到要求「以個人名義為受款人」的傳繳通知書,應是詐騙集團所偽造,請勿繳款。2.收到傳繳通知書時,對於是否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所寄發,倘有任何疑義時,請直接撥打104查號台,確認該分署的電話號碼後,撥打電話詢問執行人員,是否有案件繫屬及其他相關資料,應能獲致最滿意之答覆,並且避免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