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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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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意參與投標貴分署拍賣之不動產,作為保證金之支票有何限制?支票受款人應如何填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6
  • 資料點閱次數:2641

一、保證金之支票,以臺灣各地銀行或信用合作社所簽發,以臺灣各地銀行或信用合作社分行為付款人之即期票據,或郵政匯票亦可。

二、受款人請填載本分署全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如填載投標人姓名亦可,惟請於票據背面背書(簽名或蓋章),且該票面無禁止背書轉讓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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