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將該筆已繳納的收據影本連同傳繳通知書影本,傳真至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承辦人員,或至各分署機關網站有關「線上回傳繳款證明」的網頁,依網頁說明操作上傳資料,並去電告知承辦人員,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將會儘速查明後,辦理銷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