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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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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繳款通知書上之應繳納金額會比原罰款或稅款通知書增加許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 資料點閱次數:2206
行政執行署各分署所執行之案件皆是已經超過繳納期限之案件,依個案之適用法規(例如稅捐稽徵法)依法加收滯納金、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等,所以較原應繳納之金額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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