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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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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土地已是既成道路,為何還要繳納地價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6
  • 資料點閱次數:2752

如果課稅標的土地無償供不特定的民眾在使用,且非屬建造房屋應留之法定空地或因都市計畫變更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可向該管地方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由其審查是否符合減免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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