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夫開走我的車,稅金沒繳,還欠了一堆罰單,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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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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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您的遭遇,本分署深表同情。但是因為相關的欠稅及罰單,主要仍是對車輛所有權人開立,若無法院的確定判決,或協同您前夫一起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及繳清相關欠費,現階段恐難免除您繳納的義務。若車輛仍在使用中,而您與前夫未有適當的處理方法,累欠金額恐有增加之可能性。建議同步處理二件事:一是到本分署就相關欠費辦理分期繳納;二是與前夫就車輛的歸屬或使用,商量適當的處理方式(例如,由您取回車輛自己使用,或移轉登記給前夫等等),以避免所欠稅費持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