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

我沒有車,也不會開車,為何有牌照稅、汽車燃料費及違規罰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 資料點閱次數:2027
先查是否有同意別人用你的名義購車?若有,使用人不繳稅、費、罰款,移送機關就會移送閣下至執行處執行。 若無同意,請至監理站查詢是否有人冒用你名義購車? 經查若有人冒用你名義購車,請至檢、警提告偽造文書,勝訴後,持判決書至監理站,上開稅、費、罰即可註銷。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