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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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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車,也不會開車,為何有牌照稅、汽車燃料費及違規罰款?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6
  • 資料點閱次數:2400

建議先查明是否曾同意別人借用您的名義購車,並登記為汽車所有人?若有,當使用人不繳納牌照稅、燃料費及違規罰款時,移送機關就會將登記車主移送至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若不曾同意,請至監理機關查詢是否有人冒用您名義購車?若有人冒用您名義購車,請向檢警機關提告偽造文書,於勝訴後持判決書至監理機關洽辦,上述牌照稅等欠款應可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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