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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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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貴處的執行命令要扣押我的股票,如果以現在的股價行情賣,一定是賠錢,可以不要現在賣,等行情好一點的時候再賣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0
  • 資料點閱次數:3894

扣押命令原則上是接續進行,股票扣押後,原則上,本分署於相當時間內將會繼續進行委託賣出的程序,無從顧及股市行情的好壞,若您想在往後股價高點時再賣出的話,建議您可以先將所欠案款一次繳清,或提供擔保辦理分期繳納,本分署將視繳納情形,撤銷扣押命令或暫緩辦理委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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