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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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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已經70多歲,根本不可能開車,怎麼會有違規超速的罰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16
  • 資料點閱次數:1388

本分署所受理的執行案件,係由移送機關所移送,誰是義務人,應納金額多少,均由移送機關認定,本分署並無審查更改的權限。依您所述的情形,很可能是您家人之前買車時,將車輛登記於您母親名下,您母親就成為車主。日後一些相關違規肇事,若無法於違規當時取締駕駛人(如超速照相),可能就會處罰車主。建議您可向監理機關洽詢實際情形,倘若另有實際駕駛汽車的人,可請其向監理機關到案說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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