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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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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接獲貴處通知,每月扣我薪水三分之一,但我生活開銷房租八千元,車貸五千元,再扣三分之一我真的無法生活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2-20
  • 資料點閱次數:5760

本分署執行命令原則上是扣押您薪水的三分之一做為每月清償的金額,但若您生活確有困難,可檢具相關證明到本分署找承辦人員洽商繳納方式與繳納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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