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

我收到貴分署之繳納通知書,但我稅款(或罰鍰)早已繳納了,要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06
  • 資料點閱次數:2610

 義務人所欠繳之款項如已繳清,可將通知書連同收據影印本,傳真給新竹分署承辦人;或到新竹分署網站「線上回傳繳款證明」網頁,依網頁說明操作上傳,本分署收到確認無誤後,將儘速辦理銷案。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