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分署104年度內部控制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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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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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本分署民國10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評估及稽核之結果,謹聲明如下:
- 本分署確知設計、執行及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係由本分署全體人員共同參與,並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實現施政效能、提供可靠資訊、遵循法令規定及保障資產安全等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認,但不包括本分署內部控制無法掌握之外部風險。
- 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僅能對相關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認,另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亦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分署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監督機制,針對內部控制缺失進行追蹤改善。
- 本分署依10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情形辦理評估及稽核之結果,認為本分署於104年12月31日整體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本機關首長於104年9月2日就職,未就任前之104年度(1月至9月1日)內部控制制度係由前任首長王邦安推動及督導相關工作。
機關首長:蔡興華(署名)
內控( 內稽)召集人:李俊慶(署名)
簽署日期:10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