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

民意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 資料點閱次數:7098

民意信箱流程圖
民意信箱
民意信箱由此進入↑

1.民眾進入本分署網站點選民意信箱,反映問題或意見內容。
2.本分署設有專責人員接收民意信箱內民眾信件,並依照公文收件流程,列印信件
送請分署長核閱後,再登記簿冊送收發室循收文(狀)掛號登錄於本分署公文系統。
(處理時間1天)
3.依據信件問題,意見內容,交由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員辦理後續事宜。
(處理時間3天)
4.業務承辦人員簽辦作業後陳請分署長核判,將辦理情形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民眾。
(處理時間2天)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