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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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滯納交通違規罰鍰、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其衍生罰鍰執行案件,自110年10月20日起,便利商店代收金額提高至新臺幣3萬元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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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罰鍰海報

滯納交通違規罰鍰、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其衍生罰鍰執行案件,自1101020日起,便利商店代收金額提高至新臺幣3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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