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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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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異議類,共計4項。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04
  • 資料點閱次數:3618

1.我現在在服刑中,但卻接獲行政執行分署來函通知要扣押我的勞作金及保管金,保管金是家人給我的生活費,若扣押了,我在獄中即無法購買日常用品以致生活不便,有無其他方法可以救濟?

2.義務人對於移送機關(例如:北區國稅局)開立稅單之原因或課稅金額不服,或認為不應繳納該筆稅款,卻遭受行政執行而深感不滿,不能理解為何向本分署聲明異議會遭到駁回?

3.我如果對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有不服時,應如何救濟?

4.如果對貴分署的執行命令、執行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有所不服時,應如何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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